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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文字实录

  • 杜建敏: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杜局长今天的做客和解读!
  • 杜建敏:
    档案工作人员在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密泄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主持人:
    对档案工作人员违反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行为,如何处理?
  • 杜建敏:
    违反《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主持人:
    对违反《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 杜建敏:
    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的科学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改善保管条件,对移交进馆的重大活动档案应设立专门全宗,安排专人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建立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目录,进行缩微处理和数字化加工等,通过展览陈列、汇编史料等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开不涉密和非控制使用的重大活动档案,满足社会利用需求。
  • 主持人:
    国家综合档案馆如何科学管理重大活动档案?
  • 杜建敏:
    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和工作机制,积极参加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与主办、协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重大活动的有关情况,委派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定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确定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督促、检查、指导主办、协办单位做好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 主持人:
    档案部门如何参与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