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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人社局1906)反映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权下放不合理
来信人 先** 来信日期 2019-02-26
信件索引号 201900713
信件内容
某先生反映:晋中市开办的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权要下放到榆次区人社局,本周三上报手续截止,如果不报就将此学校抹掉,认为很不合理,不应下放榆次区。请相关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处理答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9-02-28
办理结果

关于反映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权限

下放不合理的答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5〕23号)和《关于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9〕40号)下发了《关于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和下放审批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8号),现执有2016年底或2017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到期均须换发办学许可证,2019年2月18日至3月15日为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书的集中换发工作时间,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换证手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办学资格视同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