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收到编号为12214号、反映华都公园里业主成立委员会艰辛之路的问题1个。我们高度重视,19日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查实0个,查否1个,截至4月20日已对该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详见附件
(二)调查情况
今年3月份以来,自收到华都公园里部分居民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后,安宁街道和龙湖社区就立即安排包片领导和龙区主任具体承办华都公园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所有事宜。目前,华都公园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正在进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阶段。
1、在组织华都公园里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期间,街道和社区为确保华都公园里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够依法成立,一直把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及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内容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自学,并且就“如何做到成立业主委员会能达到程序合法、如何选出业主公认有威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进入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当中”为课题进行交流探讨;包片领导多次带领龙湖社区干部及华都公园里要求成立业主委会的发起人就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程序、必须的步骤、需要注意把关环节等事宜到榆次区住建局物业科进行请
教、请示。特别是街道办事处主任带领分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及包龙湖社区的办事处副主任到榆次区住建局就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进行请教。
在华都公园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一段时间里,街道社区干部一直在履行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根本不存在“不作为、不担当、慵懒散、消极怠工”等现象,如果说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严格程序把关、对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成员审核期间,没有能按照发起人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就让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承担上“不作为、不担当、慵懒散、消极怠工”名义,太有些牵强附会了。
2、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步骤、选出热心管理小区、小区业主公认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我们街道和社区干部的首要责任,也是我们拓宽社会基层治理的新渠道,更是我们忠实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具体行动。
在华都公园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从未有过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拖上一年半载之类的言语。至于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组成人员出具无违法证明和交清2019年物业费收据,是经过和区住建局负责人和物业科负责人探讨,并据区住建局提供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第三章中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三款中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等规定,须要出具无违法证明和未拖欠物业费证
明的要求执行的,也是基于把“品德良好、热心参与小区治理、业主公认”的小区业主当选小区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小区的管理这一根本目的。
我们一直以把“品德良好、热心参与小区治理、业主公认”的业主,承担起承办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把“品德良好、热心参与小区治理、业主公认”的业主当选成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为己任,如果业主在享受物业部门提供服务的期间拖欠物业费,如何以热心公益事业取信于小区业主;如果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的业主进入筹备组的话,恐难得到广大业主的公认。
二、处理情况
今后我们将在区住建局的指导下,按《物业管理条例》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做好做实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
联系人:高富维 电话:0354-3996101
安宁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