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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燃气初装费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7-12-03
信件索引号 201701125
信件内容
您好,我在15年年底在龙城金帝园购买住房,16年11月办理房贷。于今年11月底交房,交房费用上显示一项“燃气费2600元”。可是这一项费用不是说合同中只要没有写明燃气工程费是业主出就不应收取吗?还有就是那个房屋各价格不是要公开的吗?我问售楼部相关费用,售楼部也不回答,我让他们出示相关文件,他们也说没有。向这个情况应怎么处理?燃气初装费到底应不应该交?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发改委 回复日期 2017-12-06
办理结果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