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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学校的非编合同工没有资格申请吗?谢谢回复!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18-04-20
信件索引号 201801857
信件内容
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作为省高校新区的非在编教师合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的吗?本人电话咨询了学校的房产科,房产科负责人说是晋中市政府的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希望得到政府的相关政策答复。作为非编合同工,没有资格申请学校的周转房适用房,难道连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也没有资格参与申请吗?谢谢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18-04-25
办理结果

您好,政府文件写明非在编合同工是无法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