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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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学校的非编合同工没有资格申请吗?谢谢回复!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8-04-20 |
信件索引号 | 201801857 | ||
信件内容 |
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作为省高校新区的非在编教师合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的吗?本人电话咨询了学校的房产科,房产科负责人说是晋中市政府的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希望得到政府的相关政策答复。作为非编合同工,没有资格申请学校的周转房适用房,难道连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也没有资格参与申请吗?谢谢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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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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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8-04-2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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