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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教育局1929)反映志童教育无证经营一事
来信人 女** 来信日期 2018-06-11
信件索引号 201803004
信件内容
某女士反映:郭家堡荣村和张庆村志童教育无证经营。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榆次区 回复日期 2018-06-13
办理结果

晋中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有人反映张庆乡张庆村志童教育无证经营一事,我们接到反映后,迅速责成职成科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张建明于20173接手“志童教育”校舍为租赁农家小院面积200多平米对学生进行每天的作业辅导和周六日的补课,现有学生20余名,收费150元/月,现有教师3人,都有教师资格证,属于无证办学

经调查后,我们立即向下发《教育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1、责令立即停止办学,解散现有学生。2、拆除违法广告3、限期5日内,退还学生已交费用,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对此决定,张建明表示立即按要求执行

特此汇报。

                            

 

        榆次区教育局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