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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榆次区1918)反映张庆乡张庆村村民养殖污染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18-08-21
信件索引号 201804586
信件内容
赵先生反映:张庆乡张庆村周仁源养猪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联系电话:139******1039)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榆次区 回复日期 2018-08-24
办理结果

榆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单位自收到受理编号为6604的交办单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赵先生反映的张庆村村民周仁源养猪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一事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养殖户为家庭养殖,2017年已多次被村民举报。现收到举报后,我单位已给予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该养殖户按照养殖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其养殖所产生的粪便及污水污物随产随清,保证卫生达标,尽量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

特此说明。

承办人:彭志斌         联系电话:133******0591

 

 

                      张庆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