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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榆次区1937)咨询办理独生子女证相关信息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8-11-06
信件索引号 201806157
信件内容
张先生反映:他要办理独生子女证,户口所在地郭家堡乡政府称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居住地晋华社区称需要到郭家堡乡政府办理,双方推诿都不解决。张先生希望明确告知他到哪里办独生子女证?请主管单位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榆次区 回复日期 2018-11-09
办理结果

榆次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下午,榆次区卫计局接到榆次区人民政府转办的关于张先生反映咨询办理独生子女证相关信息的问题,立即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后与郭家堡乡计生办、晋华街道办事处沟通。郭家堡乡计生办2018年11月8日上午,接到榆次区卫计局转来的关于晋中教育局张伟咨询办理独生子女证相关信息的情况反映后,我们针对该教师咨询的相关事宜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书面答复如下:

张伟,男,出生于1985年7月11日,大学毕业,原就职于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16年12月23日由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巷4号迁来郭家堡派出所集体户,其妻子任薇,出生于1987年10月9日,籍贯灵石县许家店村,现户籍为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25号集体户,该夫妇于2011年8月8日结婚,于2012年10月21日生第一孩,男孩,取名张昊。由于该夫妇户籍一直在太原市,迁来我区前也未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迁来我区后登记地为晋华办事处也未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相关信息也未及时变更(张伟登记工作单位原为中传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现单位为晋中市教育局,女方工作单位原为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为榆次农村商业银行),在咨询郭家堡乡及晋华办独生子女证办理事宜时,郭家堡乡及晋华办按照《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都尽了一次性告知义务及需要申领的材料、证件,而该夫妇未告知我们应变更的信息,未提交我们办证的相关资料,导致未能及时为该夫妇办理证件,现予以说明。

11月8日上午,榆次区卫计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夫妇,又说明了情况,下午,晋华办更正了该夫妇信息,郭家堡乡为该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榆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