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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2月14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6日
    2023-04-10
  • 全市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铭记历史缅怀英烈,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褒扬纪念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缅怀英雄烈士,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全市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倡导,今年清明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祭扫方式缅怀英烈,从即日起至4月底集中开展以“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烈士祭扫活动,现发出如下倡议:一、追寻英...
    2023-03-28
  • 经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第十一次主席会议决定,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在晋中市榆次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第五届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第二次...
    2023-03-18
  •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专家库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晋中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政法委认定专家资格后正式入库。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人选,由市委政法委按程序核查后依照相关规定据实处理。入库工作完成后,由市委政法委向入库专家颁发专家聘用证书。如对拟入库专家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并附相关印证资料,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单...
    2023-03-08
  •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拟备案的111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如对拟备案的第三方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晋中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有效证件,并留下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54—2638817;联系人:郭霆;传真电话:0354—2026483;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市委...
    2023-03-08
  •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2年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监督电话如实反映。监督电话:0354-2638371附件: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2023-03-07
  • 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俊清、潘海燕调离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吴俊清、潘海燕的代表资格终止。榆次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刘星为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刘星的代表资格有效。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55名。特此公告。2023年3月2日
    2023-03-03
  •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督查委员会晋督发〔2023〕1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发区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安排,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发区重点工作督导第三组于2023年2月28日正式进驻晋中市开展督导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督导晋中市及各县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及工作推进情况,市、县及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抓开发区工作、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和服务开发区发展、各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等情况。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要素保障加强、开发区自身建设、督导问题整改。从即日起一年时间内,举凡...
    2023-03-02
  • 为建设晋中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并规范运行,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家队伍,提升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审环节的权威性,保障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决定开展晋中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通告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是指经市委政法委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纳入晋中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的人员。一、专家库建设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范围,逐步实现分类建库。专家人选...
    2023-02-24
  • 为组建晋中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体库,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客观性、专业化和公信力,根据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政策要求,决定开展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通告所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定登记备案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者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者企事业单位。本...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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