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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榆次福地佳苑小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的问题

来源: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群众反映:榆次福地佳苑小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

 

    市住建局回复:经调查,榆次福地佳苑小区物业服务执行三级标准,收费标准为1/月·平方米,高于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局《关于晋中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中规定的三级服务收费标准范围,但未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供水价格3.5/吨、供电价格0.5/度,均高于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晋中市住建局已责令该小区开发商燎原房地产公司立即整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