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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根据省质量强省和双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山西省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材料评审、现场审核、陈述答辩等环节严格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第四届山西省质量奖候选名单。由我市推荐的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入围第四届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
    2025-01-17
  • 根据任前公示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李志斌,男,汉族,1976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昔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拟任县(区、市)委副书记。李涛,男,汉族,1979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祁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拟任县(区、市)委副书记。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
    2025-01-15
  • 根据《晋中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4〕25号)要求,晋中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第一批)经各县政府初审申报、市直相关部门审核同意、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日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告。请榆社县、和顺县、祁县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化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市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附件:晋中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第一批)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13日附件 晋中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第一批)...
    2025-01-14
  • 2025-01-06
  • 2025-0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将于1月1日正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现将晋中市2025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登记对象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男性公民(含2025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辖区内就读普...
    2025-01-01
  • 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在市委二楼报告厅召开,会期一天半。此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上下联动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调研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
    2024-12-20
  • 现对省委组织部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皇甫权,男,汉族,1980年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胡晓明,男,汉族,1974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王新明,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王雪,女,汉族,1984年12月生,...
    2024-12-16
  • 按照《晋中市对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办法》(厅字〔2018〕28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将于近期集中开展2024年度申报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及条件我市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玛钢铸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行业的企业和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符合《补贴办法》(附件1)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具体条件为:1.遵纪守法...
    2024-12-03
  •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欢迎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一、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zfgw8206@163.com。二、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邮政编码030600。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12月2日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分类投...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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