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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放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效能 助力县域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以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个案办理+类案研究+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真正有效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片区域、惠泽一方群众”的最佳效果,为县域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析微察细”办理个案。承办检察官在办理宋某某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案时,讯问中得知,宋某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仔细观察路况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观原因。但是宋某某一句“该路段交叉路口多、交通标识不明显”引起办案检察官的深思。带着求证的态度,办案检察官先后5次到县域南外环道路实地查看,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南外环道路是国道G340线的过境路段,横跨县城东西,每天货车、客车等车辆川流不息,途经多个T字型、十字型交叉路口,交叉路口交通信号、标识不明显。为什么上述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办案检察官充分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溯源治理。

“层层推进”研究类案。办案检察官联合交警分别调取公安警综平台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发现该路段自建成通车以来,先后发生27起事故,其中8起构成交通肇事罪,较G340线其他路段事故发生频率高,据当事人反映,县域南外环道路又宽又直,车速又快,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为了找准问题,办案检察官又会同交警多次进行现场踏勘,最终分析得出,十字路口交通标线不全、标志不足、通行车速过快等是交通事故多发的共性问题。

“精准开方”多元共治。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开展精准治理,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县域南外环道路的重点管理,增设交通警示牌、减速板、十字路口红绿信号灯和测速装置等设置;开展县域南外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运煤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严格依法处理闯红灯、乱掉头、随处停车等违章;增设交通安全电子显示屏,在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的基础上,开展宣传警示教育。与此同时,还将检察建议抄送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这些建议,公安机关非常重视,在会同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和石匣乡、辽阳镇调研论证后,完善了该路段所有交叉路口的标志牌、标志线,设置了减速带,在T型路口、十字路口、Y型路口增设了信号灯等设施,并对运煤车辆等实行精细化登记管理,加强对南外环过境车辆的巡逻管控力度,在户外电子屏开展了交规知识“天天见”专项宣传。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中,现场得到了周围村庄群众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