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ybj-2020-00096 | 发布单位: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 所属主题: | 医疗待遇支付 |
晋中市离休干部门(急)诊住院费用手工报销办事流程
晋中市离休干部门(急)诊住院费用手工报销办事流程
一、未直接联网结算离休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一)申报材料
共同材料:
门诊收费票据
选择材料:
1.“死亡证”或“火化证”复印件,或社区(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
2. 门诊(急诊抢救、留观)病历;
3. 出院证或出院结算票据(急诊抢救留观未记入住院费用的提供);
4. 处方底方(门诊收费票据含有用法的不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1. 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二、未直接联网结算离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一)申报材料
共同材料:
1. 出院收费票据;
2. 住院病历复印件;
3. 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选择材料
1. 转外住院审批表
(二)办理流程
1. 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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