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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ybj-2021-00052 发布单位: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1-08-16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中医保函[2021]72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一)集中缴费期: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新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人员按实际参保时间缴费。

二、缴费所属期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元/月)

缴费比例

基本医保缴费(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补充医疗保险(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合计

3235

8.50%

3299.76

180

3479.76

3235

4.50%

1746.96

180

1926.96

 

四、缴费流程

(一)人员分类

1、未退休的参保续费人员:必须同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无须到医保部门核定,通过手机线上缴费平台或线下指定柜台向税务部门直接缴费。

2、已退休的参保续费人员:只需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如微信平台有缴费信息的人员,无到医保部门核定,可直接通过平台缴费;如微信平台无缴费信息的人员,需携带本人2020年12月退休工资信息到医保窗口办理,次日通过手机线上缴费平台或线下指定柜台向税务部门直接缴费。

3、新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到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次日通过手机线上缴费平台或线下指定柜台向税务部门直接缴费。

(二)缴费操作说明

1、微信渠道缴费:缴费人可以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灵活就业社保缴纳】。

2、专用POS机缴费:税务局大厅(地址:文苑街与新建路交叉口东北角,晋中电视台旁)。

五、注意事项

1、2021年7月1日将对参保人员暂停医保待遇,待足额缴清费后恢复正常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集中缴费期内未按时足额缴纳两项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2022年度医保待遇自动中断,重新缴费后视同首次参保,将会产生6个月待遇等待期;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集中缴费期内未按时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和提供2020年12月退休工资信息,将不划拨所属期内的个人账户同时不能享受大病医疗待遇。

 

 

                                            晋中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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