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jz-zfbgs-2023-00243 发布日期: 2023-05-11
文 号: 市政办发[2023]19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相关解读: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办发〔2023〕1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0号)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专业镇发展要求,推动我市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富民、产业强市,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经济,助力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专业镇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龙头引领、专业配套、区域联动、产供销一体的推进原则,充分挖掘我市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统优势,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就业带动性强、市场占有率大、产业辐射面广的专业镇,打造县域经济新引擎,走出一条具有晋中特色的集群经济发展新路子,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10+30+50”总体发展思路,围绕我市特色产业,突出培植主业,激发企业自身潜力,拓宽特色专业镇发展空间,协同推进、分级培育,构建市县两级专业镇梯队,锻造一批支撑力强、影响力大的产业名镇,力争到“十四五”末,培育省级专业镇10个、市级专业镇30个、县级专业镇50个。

三、创建认定市级专业镇

专业镇以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为申报和建设主体,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等领域,建立县级专业镇库,从县级专业镇中选优申报市级专业镇,在认定的市级专业镇中,由县级推荐、市级评选,优选一批规模较大、发展良好的市级专业镇,申报省级专业镇。市级专业镇的认定标准:

(一)历史传承厚重。专业镇主导产业拥有历史传承,产品、工艺技艺和服务有特色,品牌效应好,社会认同度高,具备明显晋中标识和良好声誉。

(二)产业集中度高。专业镇主导产业原则上限定在一个县(区、市)内,产业配套能力和竞争力较强,且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制造业类专业镇主导产业产值应达到10亿元以上,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类应达到2亿元以上。主导产品特点突出,具有历史发源地、地理标志等传统特色。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产业集聚区,在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后,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但年产值不少于1亿元。

(三)就业带动面广。专业镇主导产业是当地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创业的重要载体,为就业创业和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能够解决当地就业1000人以上。

(四)龙头企业带动性强。专业镇主导产业应至少拥有1家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关联配套企业10户左右,产业配套能力和竞争力较强。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龙头企业的专业镇优先评定。

(五)发展环境良好。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重视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引导、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精准,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强。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动专业镇市场主体倍增。落地、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和支持专业镇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省、市专项资金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特色产业,壮大产业集群。鼓励扶持专业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关联配套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专业镇市场主体倍增,实现集群式发展。支持专业镇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培育壮大专业镇主导产业。全力推进专业镇小微企业“小升规”,支持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实现专业镇产业集聚、规模壮大,努力建设一批100亿级、50亿级、10亿级专业镇,使专业镇成为晋中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持专业镇重点企业成为我市产业链“链主”企业、“链核”企业。(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专业镇创新能力提升。充分发挥“智创谷”资源优势,聚焦玛钢、纺机、液压、煤机、食品加工、玻璃器皿、特优农业、工艺美术等领域技术需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实施“一校一镇、一院(所)一镇”战略,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争创一批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加快提升专业镇信息化发展水平,支持专业镇企业运用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专业镇重大项目建设。聚焦省、市专业镇政策导向,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以项目签约、开工、投产“三个一批”活动为抓手,推动标志性、引领性、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项目建设。树立项目全周期管理理念,压实项目建设县级属地责任,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监测,积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着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实现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达效。(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专业镇就业富民技能培训行动。鼓励企业、各类院校及评价机构面向专业镇企业职工、特色产业从业人员开展技能评价工作,提升专业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技能人才占专业镇从业人员比重。以专业镇就业需求为导向,依托企业、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力度,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评价补贴以及就业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晋中职教港优势,鼓励各类院校面向专业镇特色产业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合作办学,培养专业镇主导产业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各类院校充分开发利用自身优质培训资源,主动面向专业镇企业开展订单式、项目制等各类急需的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开展特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专业镇品牌质量建设。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做精做优拳头产品,培养行业“单打冠军”,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矩阵。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专业镇企业打造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自主品牌,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品牌影响力。推动区域品牌建设,支持专业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集体、组织通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区域特色产业,建立公共品牌资源,建设一批产业名镇。加强对山西老陈醋、平遥牛肉、平遥推光漆等优势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专业镇标准化工作,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修订。提升专业镇区域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增强检测服务水平。鼓励专业镇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引导专业镇企业实施质量攻关项目,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专业镇市场推广力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结合地方特色,举办专业镇博览会和各类促销活动,逐步打造一批品牌展销活动,推动专业镇企业和产品扩大品牌效应,形成营销拉动生产、生产支持营销的良性发展模式。支持专业镇企业参展及参与市内外公开招标活动,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和协助,并给予办展和参展支持。(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专业镇开展精准招商。结合专业镇产业特点和优势,围绕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遴选产业龙头型、标杆型企业为招商目标,精准招引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配套项目。结合产业特点,精准锚定目标企业,采取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引进落地一批高端优质项目,吸引更多企业在专业镇投资兴业。(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专业镇要素保障。整合优化生产要素,强化专业镇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统筹做好用地指标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保障专业镇企业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科学配置排污总量指标,支持专业镇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和建设效益好的重大项目。支持专业镇内符合《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交易用电企业申报备案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工信运行字〔2022〕24号)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则申报、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政策。及时向人民银行推荐专业镇融资规划和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在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对专业镇企业开展精深对接服务。推荐有上市意愿的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挂牌上市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财政奖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专业镇营商环境。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营造高效快捷的政务环境,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做优发展环境,全面提高道路、供电、供水、数字化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动专业镇企业、新建项目进园入区,加快形成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协同、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产业空间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晋中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专业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推动专业镇发展工作。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会商解决问题。

(二)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1号)精神,用实、用好、用活现有政策,统筹引导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专业镇汇聚,推动市级重大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向重点专业镇倾斜。设立50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推进专业镇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支持政策,确保专业镇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强化主体责任。专业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动专业镇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统优势,找准推动专业镇发展的突破口和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点,制定专业镇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强化服务保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对接各县(区、市)展开调研,掌握专业镇发展现状,摸清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企业发展的“个性问题”,协调配合、跟进帮扶,市县两级共同发力,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省级专业镇配套支持,帮助解决好专业镇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县(区、市)和相关部门落实专业镇工作的督促指导。专业镇评定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办督导。开展专业镇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县域经济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评价排名靠前、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对评价排名靠后或工作推进较慢的,取消市级专业镇资格。

 

附件:晋中市首批市级专业镇名单


附件

 晋中市首批市级专业镇名单

 一、榆次纺机液压专业镇

二、榆次怀仁老陈醋专业镇

三、灵石腐植酸专业镇

四、介休碳素专业镇

五、太谷中药康养专业镇

六、榆社医药包材专业镇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