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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zfbgs-2023-00245 发布日期: 2023-05-10
文 号: 市政发[2023]19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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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发〔2023〕1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 〔2022〕1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我市加快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到2025年,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协同创新、业态新型、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能力跻身全省前列。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能力大幅提升,气象综合实力力争跻身全省一流行列。 

二、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提高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加强气象台站标准化建设,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增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和盲区的监测能力,形成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按照规划统一布局建设天气雷达观测站。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与农业、水利、生态、交通、旅游、林业、能源等部门合作建设专业气象观测站,实现“一网多能”布局,完善气象高影响区域和高敏感行业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提升气象探测装备现场核查(校准)能力,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气象探测设备更新迭代,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优化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精准气象预报能力。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强化预报订正、产品应用、检验反馈。推进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接入智能网格预报“一张网”,预报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重点区域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到分钟级。加强气象预报业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推动短时临近监测预报系统的快速更新,提高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精细气象服务能力。坚持重要天气过程“递进式预报、渐进式预警、跟进式服务”,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和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充分依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构建“云+端”气象服务新业态。应用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探索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众创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市气象局牵头,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信息支撑能力。迭代建设气象主干通信网、网络安全监测监管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依托山西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晋中“智慧城市”等信息化设施,构建气象服务基础支撑平台,推进气象深度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决策气象服务需求分析制度,按需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服务需求,精准、高效推送气象实况、预报预警和生活气象指数等产品。气象信息全面接入主流媒体,气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位居全省前列。(市气象局牵头,市文旅局、中国移动晋中分公司、中国联通晋中分公司、中国电信晋中分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形成部门预案无缝衔接、部门依预案应急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相关工作]

(二)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重点区域气候评估分析,加强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强化气象科普,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市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强化分灾种、分重行业的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洪涝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分灾种、分区域、智能化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推进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拓展预警信息精准发布渠道,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开展气象灾害服务需求调研和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工作。(市气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加强粮食生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等人工增雨(雪)作业,促进全市粮食稳产增收、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代化建设,实现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物联网系统100%使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推进作业站点安全等级提升,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存储、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市气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相关工作]

四、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一)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进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业务,做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延长预报预警时效。加强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预测会商、信息发布,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评估。实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建立生态气象监测预警与综合评估系统,加强气象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开展沿黄河、海河流域生态保护带和湿地公园区域的动态监测与气象影响评估,提升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快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设施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城市热岛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与服务,建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推进通风廊道规划研究成果在空间规划中的应用,加强通风廊道内项目建设气候资源评估审查工作。(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市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粮食生产安全需求,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粮食产量定量预报,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局校合作提升现代农业科研能力,加强晋中国家农高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提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开展精细化作物气候区划、新品种推广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区划,为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及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保障。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气候好产品”等系列气候标志品牌。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服务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山西银保监局晋中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城市气象保障行动。针对城市特点,科学加密布设气象探测设备,提高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时空分辨率。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数字化、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发展基于影响的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推进气象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覆盖面。(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交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重点开展区域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交通安全。提升能源气象服务水平,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气象服务。落实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气象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山西银保监局晋中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一)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加强卫星、雷达、风廓线等新数据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融合创新。推广应用防灾减灾、监测预警、智能网格预报、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生态、农业智慧气象服务等方面的重大科研项目成果。(市气象局牵头,市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气象科技创新。深化气象创新开放合作,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交通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同发展,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及其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气象科技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市气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和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建立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揭榜挂帅”等机制,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占比。(市气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气象创新人才计划。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优秀气象科技人才纳入市和各县(区、市)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气象人才强基工程,建设结构合理的气象人才梯队,加大培训交流、科研项目、团队建设等支持力度,健全考核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实现各类气象人才倍增。(市气象局牵头,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将气象高质量发展任务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政支持。认真落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气象事业经费的稳定投入和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事业。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法治保障。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气象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全社会的气象活动,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气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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