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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榆次区1939)反映银海心悦物业收取停车费
来信人 吴** 来信日期 2018-12-27
信件索引号 201807271
信件内容
吴女士反映:银海心悦物业现收取停车管理费一年240元,认为不合理;之前的物业收取门禁卡的押金100元未退。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榆次区 回复日期 2019-01-02
办理结果

榆次区人民政府办:

新建街道12月便民交办单中关于吴女士反映银海心悦物业收取停车费问题的反映现回复如下:

4、向业主收取车辆进门费每辆车240元,同一业主第二辆480元费用叠加问题,这个问题经了解情况如下: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建设局市价管字(2014)47号《关于晋中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文件,露天每月40元,临时计时车辆1时内免费,超过一时后每小时1元,每天(连续停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不超过10元。银海物业公司执行的是首辆车每月20元,第二辆车每月40元,为了保障小区消防道路通畅,计时车辆现不进入小区。

5、之前的物业收取门禁卡的押金100元未退,汽车门禁卡和业主行人门禁卡一样都是业主花钱购买的并不是押金。

  承办人:李巧兰 (18635473646)

      任乐照(18306860041

 

新建街道办事处   

2018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