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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榆次区1902)反映修文镇东郝村小作坊生产气味影响生活
来信人 女** 来信日期 2019-04-28
信件索引号 201902111
信件内容
某女士反映:修文镇东郝村有一家古楼羊汤加工点和一家做豆腐的小作坊,每天臭气熏天,呛得她根本无法居住。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榆次区 回复日期 2019-05-09
办理结果

区政府办:

我镇接便民服务热线交办单后,包村领导及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了解,所反映情况属实,此处确实存在小作坊加工点,现已按照清理“小散乱污”企业的工作要求,对2个点进行责令停产,并限期5月10日前自行搬迁。

特此回复。

承办人:袁鹏  杨文杰  

 话:2715001

 

 

修文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