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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人社局1953)反映保利1号工地拖欠工资
来信人 常** 来信日期 2019-05-05
信件索引号 201902259
信件内容
常先生反映:去年5月到9月在保利1号公馆工地开塔吊拖欠工资,于2019年3月25日向人社局派单反映,回单答复经榆次区劳动局监察大队核实已把工资以借款、支付宝支付及银行打卡的方式全部结清。但常先生说与事实不符,要求再次派单反映。请主管单位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9-05-16
办理结果

接到政府便民服务热线交办单后,我们及时批转至榆次区劳动局监察大队,该大队的具体答复是:2019年2月20日接晋中市来电,常俊义投诉在保利壹号项目干塔吊司机,拖欠工资12300元。我队立即展开调查,先给常俊义打电话了解情况,他说在此工地干活,一共干了4个月25天,每个月工资6000元,一共29000元左右,还欠他12300元工资。并要求常俊义来我局说明情况,常俊义不来。后向保利壹号项目调查,其施工单位河南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塔吊司机常俊义自2018年5月2日开始工作到2018年9月20日截止,工作天数共145天。共给常俊义发放工资42450元(2018年6月4日借款5000元,7月借款1000元,8月借款1000元,9月27日余额宝支付4000元,9月30日银行打卡24750元,10月8日余额宝支付6700元)。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利壹号项目)称常俊义工资已全部结清。随后我队立即给常俊义打电话要求来监察大队核对工资情况,他至今未来,2019年5月15号,晋中市劳动监察支队,再次电话告知投诉人说明经榆次区监察大队处理情况(附说明),如有异议请本人来监察大队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