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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发改委1953)反映凤凰城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一事
来信人 毕** 来信日期 2018-05-11
信件索引号 201802311
信件内容
毕先生反映:他是凤凰城小区3单元1801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一事。1、毕先生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收费,把车开到地上停车场再次收费,停一次车收两次费不合理。2、物业收了装修费但不给倒建筑垃圾,另外搬家具的时间有限制,超出时间另收费。3.租用小区停车场一年五千六,可毕先生打听到其他小区是三千元。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发改委 回复日期 2018-05-14
办理结果

经过与毕先生了解,停车场没有收取其停车费用,因为安宁街道路改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无法直接进入,需要借道写字楼停车场进入,产生停车费用,该先生已与停车场收费人员交涉处理,没有收费。业主搬家具进入小区应该接受小区管理。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