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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地税局1930)反映光圈健身房发票不正规
来信人 高** 来信日期 2018-08-08
信件索引号 201804306
信件内容
高女士反映:在中都广场光圈健身房(二部)办健身卡消费2600元,要求健身房开正规发票,被告知开发票要出10%税点,而且是餐饮发票,该女士认为不合理,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晋中市国税局 回复日期 2018-08-10
办理结果
收到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派专人核实,和投诉人沟通后,了解到健身房已于8月7日下午与投诉人联系并开具了发票,投诉人对协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