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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2345榆次区1937)反映张庆村民违建一事
来信人 焦** 来信日期 2018-11-21
信件索引号 201806517
信件内容
焦先生反映:张庆村武根娃将自家台阶修到路边公共区域。请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当事人答复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榆次区 回复日期 2018-11-26
办理结果

榆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单位自收到受理编号为9528的交办单后,对张庆乡张庆村武根娃将自家台阶修到路边公共区域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武根娃家在张庆村的东北街道内,在该户自建房时,房屋根基垫土较高,且已建房近二十年,为其出行安全,在自家大门口修建坡形台阶,现已协调城建部门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

特此说明。

承办人:彭志斌         联系电话:133******0591

 

 

                      张庆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