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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管理局有序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晋中市邮政管理局与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了省邮政管理局、省人社厅《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向市人社局提供基层快递网点名录,有序推进晋中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第一时间向快递企业宣贯《方案》,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其中,已取得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办理部门为基层快递网点所在的各县(市、区)人社局。

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按照1.1%确定,并按照《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1〕43号)进行浮动调整。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参保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下一步,晋中局将督促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保,推动快递员“应保尽保”“应保快保”,有效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