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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
消除事故隐患 保障职工安全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我市人社部门将与市财政、住建、交通、卫健、应急、工会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经省工伤预防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我市的工伤预防项目。随后,对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协议签订单位(机构)分期支付项目费用。

工伤预防费是指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的费用,从全省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中统一提取,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提取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这将扭转过去我市由于基金不足无力提取工伤预防费,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进展缓慢、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不利局面。

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表示,今后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工伤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