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省内新闻>详细内容

山西实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晋城市沁水县首张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在国家税务总局沁水县税务局成功开具。与此同时,吕梁市柳林县首张金额200万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也成功开出。这标志着全省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承接,极大地提高了相关企业缴费便捷度,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据悉,国家有关政策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为确保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省自然资源厅提前谋划,多次深入缴费企业,摸清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多次与财政、税务部门召开会商座谈,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与省税务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划转工作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相关划转对接工作有序推进。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联动,积极建立健全征收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尚未完成清缴工作的矿山企业,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确保相关划转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