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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时间再次延长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6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时间再次延长。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抢救费用超过18000元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以及车辆肇事后逃逸的,伤者7日(168小时)内的抢救治疗费用可以由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比我省此前可以垫付5日(120小时)内抢救治疗费用的规定,又延长了2天(48小时)。伤者伤情特别严重,抢救时间超过7日的,由救治的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报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还可以申请垫付抢救费用。交通事故伤者及其家属的“急难愁盼”进一步得到解决,老百姓的出行安全更有保障了。

  另外,自2022年1月1日起,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丧葬费用垫付标准统一为山西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