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档案公告(二)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晋中市档案馆决定将馆藏1997年形成的应开放档案向社会开放。这次开放的档案主要有晋中地委、晋中行政公署等77个全宗、87个单位的档案,这部分档案记载了晋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是进行科学决策、工作查考的凭证和依据;是反映当时历史面貌和研究晋中历史的重要史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晋中市档案馆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晋中市档案馆2022年7月4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