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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关于举行《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晋中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将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满两年。《办法》实施近两年以来,在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电动车销售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晋中市公安局针对该条例中拟设定的行政处罚措施举行立法听证会。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现将立法听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9日15时30分

地点:榆次区蕴华西街82号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听证内容

(一)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行为给予罚款的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二)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每次处以何种额度或者幅度的罚款较为合理、可行?

(三)对于上述“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是否还有更为合法、合理、可行的方式?

三、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10—15人。

2、听证列席单位: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自即日起至8月17日17:00时止。

2、电话报名:联系电话130******7865(郝欣蕾)

3、网上报名:下载《立法听证报名表》,发至邮箱:jjjjfzk@163.com。

4、报名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晋中市公安局

                               2022年8月8日


《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