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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关于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1号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相关风险区域疫情动态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组织专家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9日0时起,对以下疫情风险区域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榆次区郭家堡乡张超村。

中风险区内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榆次区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