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关于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1号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相关风险区域疫情动态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组织专家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9日0时起,对以下疫情风险区域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榆次区郭家堡乡张超村。中风险区内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二、低风险区榆次区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18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