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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晋中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的通告

来源: 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组建晋中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体库,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客观性、专业化和公信力,根据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政策要求,决定开展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定登记备案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者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者企事业单位。

本通告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是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接受评估主体委托,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社会矛盾风险进行调查、识别、定级,提出预防和化解措施,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一、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入库的基本条件

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入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开展工作必需的专业能力。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含3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其中,至少应有1名主评人,主评人应当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和履历,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报备案入库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入库,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从“晋中政法”微信公众号通告中的附件下载)。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六)工作人员名册;其中3人以上人员的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证明;主评人专业资质证明等资料。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八)近两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者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九)纳税凭证;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凭证;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

相关资料彩色复印依次装订成册,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刻盘,随纸质材料递交。递交申报材料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以便现场核对。

三、申报备案程序

(一)提交申请备案资料

第三方机构于2023年3月3日前,就近向当地县(区、市)委政法委提交申请备案资料;或直接向市委政法委提交申请备案资料。

(二)审核

委托县(区、市)委政法委初审,视情对办公场所、人员管理等进行实地查验,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对办公场所、人员管理等进行实地查验。

(三)公示

审核工作完成后,市委政法委将在市级媒体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入库,可承接本市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市委政法委将向省委政法委择优推荐第三方机构,经省委政法委审核备案后,第三方机构可承接省级和其他设区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需向所属地市委政法委备案)。经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录入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平台(在建),并通过同级政务信息平台对外公布。

第三方机构注册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或者发生撤销、吊销、注销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备案。

市委政法委对备案入库的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市委政法委联系人:苗夺强、郭霆;联系电话0354—2638817;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市委主楼710室)。

特此通告

 

 

                          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