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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15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大气结构性污染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山西省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但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大气污染结构性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20名中,山西省占5个。

二、整改措施

1.制定《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聚焦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大力整治结构性污染。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严控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完成省下达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淘汰关停任务。

3.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升。巩固安泰钢铁联合企业超低排放的基础上,推进独立焦化企业和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4.制定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5.制定《晋中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21年新增清洁取暖改造约5万户,平原地区、川区谷地力争散煤基本清零。

6.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将清洁运输纳入煤炭(焦炭)、钢铁、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区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查内容。充分发挥已建铁路专用线作用,优化铁路运力配置,提升铁路运输专线利用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铁路专用线建设前,涉及公路运输的车辆于2021年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实施错峰运输管控。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晋中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为主线,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1年1-12月,晋中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2,全国168个城市排名第136位;全省设区市排名第6位,同比下降9.6%,改善率排名第8位。二级以上天数为270天,同比增加3天,优良率74.0%,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

2.制定实施《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加强对“两高”项目的排查整治,依法打击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

3.安泰钢铁联合企业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实施了独立焦化企业和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2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完工;11家水泥企业有计划分年度实施改造。

4.制定实施了《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将减煤任务落实到企业的通知》,将减煤任务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采取月通报月预警措施,对煤炭消费不降反升的县(市、区)直至采取限停产措施。2021年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为3333.3万吨,同比减少136.59万吨,下降3.9%,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

5.制定了《晋中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21年晋中市已完成改造53654户688.0626万平方米,完成率112.83%。其中,集中供热完成28488户438.64万平方米;“煤改电”完成21477户219.11万平方米;“煤改气”完成2372户19.078万平方米;“煤改醇”582户5.82万平方米;生物质及其他735户5.4116万平方米。

6.晋中市不断提升“公转铁”工作力度,强化与铁路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实施阳煤集团寿阳平舒铁路专用线项目、介休瑞汇达能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等项目。为有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2021年晋中市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5101辆,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3234辆的157.7%。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电子邮箱:jzshbdc2621657@163.com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