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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55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5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太原市清徐县、阳曲县部分在建项目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不到位。晋城市丹河新城项目和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控不力,监管流于形式,施工扬尘污染十分严重,是导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晋中市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施工作业没有采取任何抑尘措施,保利锦上项目排土场大面积裸露,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

1.实行网格化管控,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对“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工地、扬尘管控不力的责任单位,落实惩戒机制,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

2.强化社会监督,落实企业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建筑工地开工建设前,要求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签订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承诺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建工地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立扬尘治理责任和治理措施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提升技防水平,加大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系统覆盖率。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采取定时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固化工作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全覆盖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全市364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整即改。特别是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问题的所有项目,责成施工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全面整改,监理单位全程监督,主管部门逐一验收,确保真改、真治,按标准落实。

2.依法依规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晋中市职业教育学院新校区项目和保利锦上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3.为有效巩固扬尘污染的防治成果,晋中市建立了扬尘污染长效管控机制,成立了公路、交通、生态环境、交警、城市管理等市直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各类扬尘污染源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作用,采用先进的抑尘措施,对城市裸露地面实施绿化,加大扬尘污染的处罚力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电子邮箱:jzshbdc2621657@163.com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