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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0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0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晋中、吕梁、运城3市“十三五”期间多次没有完成年度能耗双控考核目标,煤炭消费量急剧增加,2020年比2016年增加4157万吨,占全省增量的43.48%。因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未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而被国家有关部委通报批评。进入“十四五”以来,上述3市继续大力发展焦化、钢铁等“两高”项目,给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

二、整改措施

1.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方案。制定“十四五”和分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方案,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市)和重点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

2.清理高耗能存量项目。对单位产品能耗较高、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存量项目,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督促项目单位制定节能改造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明确淘汰标准和时限。对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坚决从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3.提升“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全面梳理并开展在建和存量项目能效评估工作,对主要产品能耗水平不达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晋中市印发了《晋中市“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晋中市2022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将减煤任务落实到企业的通知》。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2021年为3333.3万吨,同比减少136.59万吨,下降3.9%。2022年为2896.36万吨,同比减少436.97万吨,下降13.11%,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

2.晋中市出台实施了《晋中市“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强化对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的监管,并根据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安排部署,对“两高”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分类处置台账。2021年7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晋中市需整改“两高”项目12个,截至2022年底,已全部取得能评、环评、取水手续,并通过市政府组织验收。

3.晋中市严把新上项目审核关,2021年以来未办理过“两高”项目备案、核准。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和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工作,2021年淘汰陆矿工贸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台燃煤机组(共5万千瓦),2022年,6家电厂,10台机组共计316万千瓦进行三改联动,超额完成省能源局下达的完成115万千瓦任务。制定了《晋中市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以五大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为目标方向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焦化、钢铁、水泥等重点产品能耗水平有效下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电子邮箱:jzshbdc2621657@163.com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