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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1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市,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仅由省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吕梁市交口县肥美铝业公司自2012年违法建成投产以来,累计消费煤炭约1000万吨。

二、整改措施

1.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2021年12月底,市节能降耗领导组完成对各县(区、市)“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各县(区、市)并向社会公告。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县级政府实行约谈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县(区、市)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3.常态化监测预警。市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发布各县(区、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定期调度各县(区、市)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对各县(区、市)开展考核工作。公布《关于全市“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2.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各县能耗双控目标的通知》《关于下达“十四五”能耗控制目标及2022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对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的昔阳县、榆次区、寿阳县、榆社县进行约谈。

3.发布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能耗预警的通报、上半年各县(区、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调度各县(区、市)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电子邮箱:jzshbdc2621657@163.com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