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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解读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文件链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晋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该《要点》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大力推进“五公开”,打造全市以政务公开为统领、政府网站为支撑、政府服务为兜底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该《要点》从五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3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明确规定,凡是依据省级文件制定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若省里有解读的,市里必须有相应解读。对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定可公开发布的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时,解读材料必须同步公开。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对可能引发舆情的敏感信息、事件要有预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发声、早处置”。要强化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本着“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结果、留有余地”的原则,快速、稳妥开展舆情处置工作。三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探索尝试通过撰稿解读、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提升解读回应的影响力。

第二方面:推进决策执行公开。(5项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是做好执行公开。紧紧围绕2019年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三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做好服务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五是做好执法公开。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公示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第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项重点工作)

一是逐步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做好防控金融风险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山西农谷示范引领、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大污染防治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围绕“放管服效”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五是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3件民生实事,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六是通过多种渠道做好预决算细化公开,重点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

第四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4项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促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进行清理整合或关停。对于保留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三是推进政府公报创建设工作。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

四是推进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网,提高“网上办”“零跑腿”事项比例,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促进政府热线“一号通”与“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第五方面:完善公开制度规范。(4项重点工作)

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依据新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三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巩固扩大省、市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效,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规范目录和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四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