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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庆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裴庆生

    裴庆生(1934~1994),长治市城区北石槽村人。学生时代曾担任联区儿童团总团长。1952年10月于山西省工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工业厅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入山西省委党校学习,1964年,毕业后分配到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1965年8月,调省委办公厅担任秘书。1970年,下放到黎城县插队工作,先后担任黎城县革委会保卫组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县委监察办公室代主任等职。1975年11月,调省委组织部监察处工作,1977年5月,担任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工作期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查处信访案件,敢于坚持原则,排除阻力,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 1986年5月,调任中共大同市委副书记,组织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988年3月,任中共晋中地委副书记,1990年11月,任中共晋中地委书记。在全省率先规划和实施了“双百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1991年3月当选为省委委员。1992年,组织查处轰动全区的昔阳、寿阳“农转非”案件,其中一名县委书记、一名副县长及4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符合“农转非”规定的855名人员全部清退。同年10月当选为中共十四大代表。1993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合东山三县(榆社、左权、和顺)实际的“三养”(养猪、养牛、养羊)脱贫致富思路,实施“太行山284扶贫攻坚工程”,使284个贫困村通过“三养”走上了富裕之路。同时把国有大中型企业转轨建制称为“一号工程”,经常深入工厂调查研究,并决定地委、行署所有领导每人包一个亏损企业,限期改变面貌。同时号召特困企业大搞多种经营,实行生产自救。在全省率先出台国有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伤残、女工生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1994年,在全区基层农村推行“两议五公开”(党员代表议事、村民代表议事,宅基地审批公开、提留摊派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指标公开、承包经营公开)的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地抵御了腐败之风的蔓延。同年4月,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尉健行,在视察晋中反腐败工作后说,“如果全国的反腐败斗争都象晋中地委这样抓,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则大有希望”。同年11月13日,因积劳成疾在榆次逝世。1995年3月3日,中共山西省委做出《关于向裴庆生同志学习的决定》,并授予“人民好公仆”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