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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军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张铁军

    张铁军(1921~1990),昔阳县孔氏乡郝家村人。民国26年(1937)9月参加抗日战争,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武装科长,武委会主任,八路军排长、连长、营长。民国34年(1945)9月随中共中央派出的干部团从延安到东北。先后任合江省军政学校教育科长,土改工作团长,佳木斯市和富锦县公安局长,合江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辽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兼检察长,公安总队司令员。1954年8月辽东、辽西两省合并,先后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中共辽宁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小组组长、政法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辽宁省对外友好协会会长,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咨询委员会委员。曾当选为全国第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和权力,主持起草了《辽宁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于完善人大司法监督制度,促进公安司法人员严格执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1990年10月10日,组织省内全国人大代表到大连视察,因心脏病突发去世,终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