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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田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郝田役

    郝田役(1919~1989),榆社县云竹镇桃阳村人。民国25年(1936)参加牺盟会。民国27年(1938)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抗日游击队政治部干事、四区分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县委书记,调太行区党委组织部工作。在极其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坚持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武装保卫根据地,与日伪军进行英勇顽强的战斗。解放战争时期,相继任中共襄垣县委书记、临漳县委书记,成功地领导了当地的土地改革和对敌斗争,巩固了人民政权,支援了解放战争。

    民国38年(1949)10月后,历任中共河北邯郸地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地委副书记、邯郸市委书记、市委第一书记等职。1956年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与广大干部群众同甘共苦,发展生产,恢复经济,领导并参加了邯郸的“一化三改”运动,成功地完成邯郸、峰峰两个省辖市的合并工作,提出邯郸城市发展的构想,奠定了邯郸工业发展的基础。1960年5月后,调任中共河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代理秘书长、省委常委、省计委主任、副省长、省人委党组副书记,主要负责全省的经济工作。积极贯彻党的经济调整方针,协助省委制定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工业支援农业的经济发展战略;主持编制了全省第三个五年计划,领导了开滦、邯郸煤矿等重点项目建设;直接组织了河北省根治海河水利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特别是在1963年抗洪抢险和1966年邢台地区抗震救灾中,始终坚持在第一线指挥和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严重冲击。1973年3月恢复工作,任邯郸钢厂党委第一书记。1975年9月调任包头钢铁总厂党委第一书记。1979年2月又兼任冶金部副部长。为了使包钢生产秩序转入正常,果断整顿企业,解决班子建设、生产管理、技术攻关、职工生活等关键性问题,清除派性,团结全厂干部职工,结束了建厂20多年长期亏损的历史,受到国务院表扬。1980年2月后,调天津市工作,历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政府顾问、市顾委会副主任及主任等职。虽已年逾花甲,仍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引,协助市委顺利实现了领导班子的新老合作和交替,制定了天津经济发展战略,以及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新兴产业和港口发展的政策。退居二线以后,热情帮助和关心年轻干部成长,维护、促进新老干部的团结,为天津的各项建设倾注了巨大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