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人文晋中>历史人文>历史人物>详细内容

李雨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李雨化

    李雨化(1916~1989),榆社县云竹镇金藏村人。民国26年(1937)5月,考入国民兵军官教导团。次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榆社县三区武装股长、游击队长、武委会主任、县游击训练大队副大队长、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三连连长等职。民国29年(1940)8月,参加“百团大战”,在攻克寿阳芦家庄日军据点的战斗中,腿部中弹。伤愈后回乡,任榆社县独立营排长,后任三区游击队长。民国32年(1943),率40名游击队员拔除吴家庄日伪军炮楼,打通榆社南北通道。组织民兵多次伏击日军,解救被抓群众,夺回被抢的财物。民国34年(1945)12月,调任祁县武工队队长。次年夏,不顾身患疟疾,带领武工队转战边沿区,与抢粮的阎锡山军进行大小战斗33次,歼灭阎军有生力量。12月,在太行区召开的第二届群英会上,获“杀敌英雄”称号。军区命名武工队为“李雨化武工队”。民国37年(1948)3月后,历任榆次独立团游击队队长、团作战参谋,并参加晋中战役和太原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7年,在华北后勤军需部主管军工制皮生产和其他工作,为完成抗美援朝所需皮革生产任务,与工人和技术人员经过40多个日夜的连续攻关,将熟皮工序由15天减少到7天,工效大为提高。1958年后,先后任天津发电设备厂党委书记、大明电机厂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等职,始终把发展生产放在第一位。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