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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陈炳昌

    陈炳昌(1914~1964),原籍河南省武安县,4岁时随父落户到辽县(今左权县)柏峪村。少年时随父狩猎,练就了一手好枪法,号称“猫眼神枪手”。

    民国26年(1937)冬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进驻辽县后,陈炳昌参加抗日自卫队。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自卫队队长、武委会主任及民兵队指导员等职。

    民国31年(1942)5月,率民兵参战,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一个连,设伏苏亭,伏击日军。激战一小时,以伤亡两人的代价,毙伤敌140余名,受到一二九师刘伯承、邓小平、李达等首长的通令嘉奖。《嘉奖令》特别指出:此战“是一个军民结合,以极少代价换取硕大胜利的一次模范战斗”。

    民国32年(1943)2月,率民兵伏击日军运输队,4枪毙敌3名。3月,在左权县召开的反“扫荡”胜利总结大会上,被授予“特等射手”称号,奖崭新的步枪一支。在5月的反“扫荡”斗争中,担任紫阳、前龙、沐池、原庄、柏峪、柏管寺等6村联防总指挥,带领民兵埋伏在10多公里长的大路两旁山上,连续4次袭击敌人,打死日伪军13名,创造了反“扫荡”联防模范战例。《新华日报》(太行版)以显要位置对这次战斗予以报道,并编成歌曲在军民中传唱。次年11月,出席太行区首届群英会,当选为主席团成员,被授予“太行区腹地民兵一等杀敌英雄”称号。民国35年(1946)12月,参加太行区第二届群英会,荣获“特等射手杀敌英雄”锦旗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带头组织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并以秉公办事、两袖清风受到村民爱戴。1951年,作为老区民兵英雄代表参加了国庆观礼。1960年,应邀参加了全国首届民兵英雄模范大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964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