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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徐  平

    徐平(1913~1982),原名张崇森,又名张巨卿,介休县张兰镇人。青年时积极参加北平学生一二·九运动和抗日救亡活动,民国21年(1932)参加太原反帝抗日同盟会,民国25年(1936)12月参加牺盟会。次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调在太谷活动的独立支队游击三支队工作。先后担任晋冀特委机关报《胜利报》编辑,新华社晋冀豫分社副社长,《晋冀豫日报》副总编辑,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司法行政处长、秘书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太行行署司法处处长,太行财经学校副校长、校长,太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努力传播马列主义法律观,为太行革命根据地的司法建设做出卓越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国家司法部党组成员、第四司副司长,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法干校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副教务长、副校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草小组成员,《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民事审判厅副厅长等职。

    期间,曾参加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以首席律师身份,参加了中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日籍战犯的审判。20世纪50年代,致力于司法改革和政法教育事业。1960年后,从事法学研究和审判工作。粉碎“四人帮”后,为司法战线的拨乱反正日夜操劳。 1982年12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