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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李一清

    李一清(1908~1996),原名李浩源,今晋中市昔阳县西大街村人。民国16年(1927)春,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与党组织失掉联系。民国19年(1930),考入清华大学经济系,积极参加爱国学生抗日救亡运动。民国22年(1933)底,假期返乡,组织农民和青年学生开展砸烂官盐店,反对劣绅财政科长范儒煌、商会会长宋乃金的斗争,并取得胜利。民国24年(1935)毕业后,任教于太原女子师范和成成中学,并以教员身份作掩护,培养进步学生骨干开展工作。同年秋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6年(1937),受党组织的派遣,任山西国民兵军官教导第五团政治部主任,同地方党组织和牺盟会密切配合,成功地将教五团改造为进步武装力量。次年2月,成立晋东游击队,任司令员。民国28年(1939)冬,晋东游击队等抗日武装编为保安五团和六团,任第三行政公署保安副司令兼副政委,后任决死一纵队司令部参谋主任,与日本侵略军展开艰苦卓绝的斗争。民国29年(1940)以后,历任山西第三专署副专员,太行军政委员会委员,冀(南)太(行)太(岳)联办副主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民政厅厅长兼公安总局局长、建设厅长,太行区军政委员会委员,太行行署主任。为抗日政权建设,保障人民生活,坚持敌后抗战做出了贡献。民国37年(1948),随刘邓大军南下,先任豫西行署主任,后任河南省政府副主席,协助邓子恢组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并任副主席。带领广大群众开展老区查田和新区土改,加强供销、工商和银行部门的工作,稳定发展地方经济,领导、组织支前工作,保证了数十万解放大军的作战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11月奉调筹建武汉钢铁公司,为首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团结和依靠广大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创建了一个新型的钢铁联合企业。1960年秋调往广州,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兼计委主任,为恢复和发展中南五省区的社会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做出了突出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林彪、“四人帮”的严重迫害。粉碎“四人帮”后,任国家邮电部党组副书记、第一副部长,1982年至 1985年被抽调到中央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参加各省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为中共八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