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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舜琴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李舜琴

    李舜琴(1902~1979),原名李名正,平遥县净化村人。民国4年(1915),就读县立第一高级小学。民国10年(1921),考入汾阳县河汾中学,在校期间,组织并领导新文化书报互助团和河汾中学学生会,利用假期到农村进行爱国主义宣传和抵制日货等活动。民国12年(1923),由侯士敏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河汾中学团特别支部书记。次年,由贺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考入北平民国大学,与同时入校的郝广盛、陈高庸(即陈显文)等发动成立全国性的进步青年组织“群新学会”,创办《新时代》杂志。民国15年(1926)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党组织指派到法政大学过党的组织生活,并做职工工作。

    民国16年(1927),因工作需要回太原,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领导下,成立“群新学会分会”,出版革命小报。山西总工会成立时,任大会的总指挥。同年6月,受中共山西省委委派,与妻子阎林珉(中共党员)回家乡平遥开展建党工作,以群新学会平遥支会为基础,吸收新骨干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成立党支部。活动被特务侦悉,受到通缉。民国17年(1928)3月,和妻子同回北平师范大学复学。次年,与张衡宇、郝德青、雷任民等成立“鏖尔读书会”。出版《鏖尔》、《转变》、《转换》等进步读物。民国19年(1930)夏,从北平师范大学毕业,到天津南开大学任教。在天津与定襄县人胡熙庵成立“左翼作家联盟天津分会”。为避开特务注意,离津赴河南信阳第三师范教书。蒋介石发动对鄂豫皖苏区的第三次“围剿”时,为中共平汉路南段特委写了《反对第三次围剿的宣言》。民国21年(1932),到太原进山中学任教,并参加在成成中学的“教联”组织活动。中共山西省特委决定由他与安道敦、杜千秋恢复被破坏的山西文化总同盟党团,任党团书记,开展抗日救亡运动。翌年因宣传抗日,被校方解聘。其后以特派员身份赴崞县中学任教,办起社会科学研究班,团结一批进步青年,建立文艺团体“新芽社”,创办《秋草》、《抗日半月刊》等进步刊物,。发展多名共产党员,创建中共崞县党支部,领导崞县中学教师进行驱逐贪污校长李兴林和要求列席县政会议等一系列斗争活动。中共太原地下党组织被破坏后,被阎锡山政权登报通缉,在党员邢志尚等的帮助下脱险到北平。接受中共中央指示,到上海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代部长。民国23年(1934)9月,在上海被捕,几经严刑逼供,坚贞不屈。于民国25年(1936)出狱后,在北平市民委员会工作,后任《公理报》编辑。民国26年(1937)7月初,中共北平市委指定为赴西北参观团团长,到达延安,受到了毛泽东等的接见,后在延安陕北公学任教务科长。民国27年(1938)8月,调中央组织部工作。又任晋察冀区党委秘书长、晋察冀一地委宣传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期间,历任《察哈尔日报》社社长、中共察哈尔省委研究室主任、察哈尔省政府文教厅厅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北局文教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工农速成中学司、民族教育司、师资培训司、业余教育司司长。曾是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