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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花 张玉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赵春花 张玉清

    赵春花(1900~1982),女,辽县(今左权县)店街村人,太行区劳动英雄。张玉清之妻。

    张玉清(1901~1963),辽县(今左权县)水波村人,太行区劳动英雄。

    民国6年(1917),张玉清和赵春花结婚,成为一对恩爱夫妻。抗日战争爆发后,张玉清积极投身抗日斗争,并于民国28年(1939)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本村村长。次年冬,为粉碎日本侵略者对太行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封锁,张玉清组织村民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并创办了村民合作社。后被村民选为社长。张玉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立“为发展生产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的经营方针,大量收购核桃、花椒、药材、皮毛等山货,扶助赤贫户,改造懒汉,开办油坊搞副业,帮助群众增加收入,使合作社走上了正规经营发展之路。民国31年至民国32年(1942~1943),接连大旱,太行抗日根据地人民生活更加困难,大部分群众缺衣少食。抗日民主政府号召开展生产度荒、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改善群众生活,搞好支前。在生产自救中,合作社用当地的山货从河北省武安县换购棉花、纺车,发动妇女纺线织布。

    在丈夫的影响下,赵春花最先投入纺织生产,主动到外地拜师学习纺织技术,回村后动员20多名妇女组成纺织小组,自任组长,手把手教大家纺线、织布。全村有91名妇女学会纺线,有23名既会纺线又会织布。纺车发展到82部、织布机3台,一年纺棉花250公斤,织布95公斤。第二年,纺棉花475公斤,织布244公斤,不仅解决了村民用布困难,更增加了经济收入,改善了群众生活,还有力地支援了部队的军需布供给。

    同时,合作社还拿出部分资金购买小农具,组织群众开荒种地。为群众包工揽活赚回小米250公斤。短短两年时间,一个仅有2000元资金濒临倒闭的合作社,发展成了拥有10多万元资金、深受群众拥护的模范合作社。民国33年(1944),夫妻双双出席太行区首届群英大会,分别当选为“合作英雄”和“纺织英雄”,受到中共太行区党委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表彰奖励。

    民国34年(1945).赵春花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当选为晋冀鲁豫边区参议员。次年又参加了太行区第二届群英大会,被授予“一等纺织英雄”称号。

    抗日战争胜利后,张玉清任左权县第五区联社社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左权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为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倾尽心力,做出了卓越贡献。1963年因病辞世。赵春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担任村长、村农业合作社社长、村党支部书记,多次被选为省、县、乡的人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及劳动模范,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