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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运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常运衡

    常运衡(1878~1928),字次权,榆次县(今晋中榆次区)车辋村人。早年中秀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捐户部主事。宣统二年(1910)夏,山西巡抚丁宝铨为应付朝廷派官到山西检查禁种鸦片事,派兵二营,到多年盛产罂粟的文水、交城一带,强迫村民铲除已长成的烟苗。既不赔偿损失,又不进行劝导,蛮横霸道,以武力欺压百姓。引起民愤,聚集阻拦,遂开枪镇压,打死打伤农民数十人,造成流血惨案。事件发生,极力隐瞒,对行恶军官极力庇护,激起舆论公愤。《晋阳公报》主笔王用宾,撰文揭露“交文惨案”真相,一时轰动全国。清朝廷不得不派官员查处,常运衡奉命调查事实真相。在过程调查禁烟事中,发现山西的同盟会员进行革命活动的迹象,即向朝廷呈报。清政府委派“以三品京堂候补”的渠本翘为宣慰使,与其同到山西进行接洽斡旋。不久,清政府被推翻,常运衡怅然而归。

    民国元年(1912),任农工商部佥事,前往日本考察国库、银行诸财税事务。民国4年(1915)回国,先后出任中国银行陕西、云南、归绥(今内蒙古)等地的分行行长,对行务弊病多有革除,盈利颇多。民国8年(1919),调任张家口分行经理,时外蒙古谋求脱离中国独立,库伦政局急剧动荡,决定将设在库伦等地银行所存的几百万巨款立即运往内地,使银行财产免受损失。由此“常老九”的声誉鹊起,金融界同行甚为佩服,赞为“明智和果敢”之举。民国10年(1921),被选为中华民国第三届众议院议员。民国13年(1924),出任山东省银行筹备处会办。民国15年(1926),任直隶省财政厅厅长。春夏之交,北方的直系、奉系军阀与阎锡山联合打击冯玉祥势力,在短暂的三方联合期间,被北洋政府派回山西联系财政事宜。但阎锡山与张作霖即于翌年在京绥铁路爆发战事,使常运衡的努力全部落空,郁郁北归。于民国17年(1928)在北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