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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廷献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崔廷献

    崔廷献(1875~1942),字文徵,清末寿阳县库仓村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考取优贡。后任塾师。入太原“令德堂”进修。之后任山西大学堂分监督。

    光绪三十年(1904),赴日本法政大学学习。次年加入同盟会。冬季回国时,值山西各界人士开展反对英商福公司霸占矿权的斗争,崔廷献以满腔热情参加。被推为争矿代表,进北京向清政府请愿,并与英国有关各方直接谈判交锋。光绪三十三年(1907)斗争取得胜利,深受晋人赞誉。先后历任山西政法学堂斋务长、山西咨议局总参议、山西农村实业铁路堂助理、教育总会副会长、同蒲铁路协理等职。宣统元年(1909)赴奉天,任葫芦岛开埠局局长。

    辛亥革命后,历任山西省都督府内务兼财政司长,并一度代行民政长事务。任内,以多留地方税、少缴国税的办法支持阎锡山,引起袁世凯不满,受到排挤,改任都督府书记官,保晋矿务公司经理。民国6年(1917),出任山西省政府“六政”考核处处长,负责在全省推行阎锡山的“六政”(水利、蚕桑、禁烟、种树、剪发、天足)“三事”(畜牧、造林、种棉)等政策。翌年起,历任山西省议会议长兼留日预备学校校长、育才馆教务主任、山西政务厅长、河东道尹兼河东盐运使。

    民国15年(1926)后,助阎锡山办理平津卫戍总司令部事宜。不久接替南桂馨任天津特别市市长。面对经济萧条,社会混乱不堪的局面,宣传三民主义,整顿警察队伍,加强市政建设,并实施振兴工业,发展商业,提倡国货,抵制洋货,提高市民购买力等策略。对教育事业最为重视,着手整顿教育,接收县立小学一百四十所,社会教育机关四处。为解决失学儿童多、无固定资金、师资严重缺乏三大问题,从地方卷烟税中每月拨六万元,由烟草公司直拨教育局。委派时子周筹建师范学校,并于民国18年(1929)办平民教育学校六十处,增设市立小学十处。第二年设立天津市义务教育委员会。同时还首次以地方出资派遣留学生出国深造。成立天津图书馆、美术馆、民众教育馆,建筑体育场等。民国19年(1930),蒋冯阎等军阀大混战,阎方失败。东北军入关,即将进驻天津。崔廷献冷静对待局势。其间批准撤销“自新院”,释放薄一波、徐彬如、李运昌等三十多名中共党员和进步青年。民国19年(1930)10月,向张学良派来的天津市长臧启方交付印信离职。民国21年(1932),任太原绥靖公署首席参事,后被推为绥远省政设计委员会委员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携家眷避居香港九龙。民国31年(1942)病故。临终前,嘱家人一定要安葬于原籍,亲属不得入英国国籍。并嘱长子崔吉如将寿阳县城的益寿庆商号一百五十余间私产房舍捐赠寿阳中学。学校为之筑“了心亭”纪念(了心为其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