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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彦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文彦博

    文彦博(1006~1097),字宽夫,号伊叟,先祖本姓敬,因避晋高祖石敬瑭名讳,改姓文。宋汾州介休文家庄人。出身于中小官吏家庭,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

    宋天圣五年(1027),中进士,先后任榆次、翼城知县,绛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针对国家“拥兵数十万,而将权不专,兵法不肃”等军事弊端,提出加强边防建设的积极措施,被仁宗广为采纳。在审理刘平被诬投敌一案中,秉公执法,荡平冤狱。以直史馆任河东转运副使,为便利军粮运转,将银城(今陕西神木县南)唐时故道修复,并在城内蓄积大批粮草,做好战备。以功拜天章阁待制、都转运使,进枢密直学士,出知秦城(天水)、益州(成都)。庆历七年(1047)召拜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因镇压王则起义之功,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提出裁军八万的主张,实施后,安置妥善,社会安定。推荐王安石、韩维等人才华。至和二年(1055)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封潞国公。次年皇帝突病,群臣惶惶,与富弼主持大局,有人诬告殿前都虞候谋乱、有人请皇后听政,均镇静处理,人心得安。后以使相职衔出判河南府。

    英宗即位,深感其议立储之功,亲言“朕之立,卿之功也”,极力推逊不敢当。加官侍中,改镇淮南、判永兴军。召入京任枢密使,加剑南西川节度使。英宗下诏:彦博朝廷宗臣,位宰相陈升之上。力辞不敢乱制度朝纲,朝班时立位宰相下。神宗时,反对王安石变法,提出“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的异议。熙宁六年(1073),以司空衔出任地方官。元丰六年(1083)以太师致仕,居住洛阳。

    哲宗元祐初年(1086),宣仁皇后垂帘听政,由司马光举荐复召入朝,并特设平章军国重事一职。元祐五年(1090)第二次致仕。绍圣四年(1097)五月病逝洛阳,谥“忠烈”。著有《大飨明堂纪要》二卷、《潞公集》四十卷,后者今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