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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岗职工无法享受下岗待遇问题

来源: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14 09:43:03 浏览次数: 【字体:

群众反映:关于榆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岗职工无法享受下岗待遇问题

榆次区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经查,法制教育中心是1994年1月28日经原榆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的事业单位(市编发〔1994〕05号),该单位于2011年4月28日撤销(榆编清字〔2011〕38号)。杨某为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2009年9月30日与榆次区法制教育中心解除劳动合同,已享受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待遇。关于杨某反映按照“4050失业人员”认定就业困难,应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杨某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法认定其就业困难,故不能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