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7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的建议”,针对“给予充电桩投资审批绿色通道”的问题,我市充电桩建设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审批实行备案制。针对“要在场地选择、土地使用给予优惠,商业模式给予创新”的问题,我市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正处于起步和快速发展阶段,市政府出台《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晋中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城区实行特许经营,2016年规划建设344个公用充电桩位,2017年规划建设663个公用充电桩位。为确立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发改委制订《晋中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到2020年,晋中市本着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目标建设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基本建成20个充换电站、充电桩1.2万个,满足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
此件建议由市发改委办理,联系人李红晓,电话40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