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44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加强园林部门与林业部门沟通联系,规范苗木调入检疫规范,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的建议”,市规管局针对“规范苗木调入检疫规范,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的问题,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要求,严格规范检疫规程,加强苗木调入管理,有计划地从无病健康苗木繁育基地引进苗木,防止乱调乱引。在引植过程中,采用园林技术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方法进行防治,同时和植物检疫机构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交流,杜绝潜在隐患,严防危险性病、虫、杂草随着苗木由外传入我市。针对“市林业与园林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全市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形成联合防治机制”的问题,市规管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对引进植物进行检疫,所有调入和调出的苗木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譬如前几年从河南引进的一批国槐树上出现了国槐锈色粒肩天牛,市规管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对这批国槐进行检疫,对引进的树木进行了焚烧处理,及时防止了有害生物侵入。市规管局将继续与林业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健全以植物检疫为基础的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开展检疫登记和产地检疫、现场检疫工作,并建立跟踪倒查制度和经营流动档案,开展检疫检查、复检,通过规范园林苗木调入检疫规程及建立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将有害生物拒之市外。
此建议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